国家外汇管理局、国家税务总局、海关总署联合发布《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公告》(2011年第2号,以下简称“2号公告”),决定改革我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,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,取消出口收汇核销手续,并自2011年12月1日起,在江苏、山东、湖北、浙江(不含宁波)、福建(不含厦门)、大连、青岛等省(市)进行试点。 相关文章 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,协助公安机关处置网络谣言 内存释放工具大全-内存释放工具哪个好 关键词挖掘工具大全-关键词挖掘工具哪个好 化学学习软件大全-化学学习软件哪个好 记录足迹的软件大全-记录足迹的软件哪个好 桌面整理工具大全-桌面整理工具哪个好 音效增强软件大全-音效增强软件哪个好 音频分析软件大全-音频分析软件哪个好 梦幻西游怎么玩?梦幻西游新手攻略 心理健康咨询大全-心理健康咨询哪个好